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“限高”人員乘機被處罰呼和浩特新聞
呼和浩特晚報
/ / 2024-05-22 17:17
5月21日,記者從呼和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航站區(qū)派出所獲悉,一名被法院列入“限制高消費”人員名單的女子,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乘機 ,結果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5月18日夜間,呼和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航站區(qū)派出所接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報警稱,一旅客疑似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乘機。民警趕到現場詢問得知,女子羅某欲乘坐航班由呼和浩特飛往深圳,在其通過安檢閘機驗證時,人臉比對率低,無法通過。面對民警,羅某交代其在安檢時使用的身份證確非本人證件。原來,羅某系某公司股東,因公司債務問題,被法院列入“限制高消費”人員名單,為逃避“限高”方便出行,便欲使用其妹妹的身份信息乘機。呼和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航站區(qū)派出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,依法對羅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。(記者 安娜)
[責任編輯:孫麗榮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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